為何車票丟失仍需補票 短信成不了購票證據?
來源:未知 發布日期:01-13 已有 人瀏覽
南京調查公司據悉去年11月,南京市民小王(化名)購票乘坐高鐵,不慎丟了車票,被鐵路工作人員要求補票80余元。小王拿出手機短信,辯稱自己買了票,但工作人員表示,短信不能作為有效電子客票。補票后的小王,把鐵路部門告上了法院,要求退款及賠償精神損失1元。12月14日,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駁回小王的訴請。記者獲悉,法官多次親自體驗購票過程,判決書改了十幾稿。
“剛受理這個案子時,我的第一反應是:人家已經買了票進站了,鐵路上肯定要把票款退還給人家啊。”該案審判長潘偉法官表示,當他體驗了購票的全部流程,并多次與鐵路檢票售票工作人員溝通后,發現現實情況完全不是他想象的那樣。
南京調查公司據悉旅客通過12306網站購票后,鐵路售票系統中便形成一張電子客票,一旦乘客換了紙質車票,就不能刷身份證了,只能憑紙質車票辦理所有改簽、退票及進出站檢票驗票等事宜。目前,車站可以通過電子客票記錄查詢旅客的購票情況,但無法查詢到該張客票的出站情況。所以,如果小王的票給了別人,別人是完全可以拿著小王的票順利出站的。
判決書認為,如果要求鐵路部門對相關客運流程環節進行改造,建立一個覆蓋全國的嚴密的信息網,即使能夠做到也要投入巨大的成本。在技術條件不能達到的情況下,如果要維護成千上萬個小王這樣的“馬大哈”的利益,鐵路部門唯有增加大量人手核查。
南京調查公司據悉“無論采用何種方式,鐵路部門都需要進行大量投入,所增加的成本將轉化為票價,這對廣大旅客而言是一種更大的不公正。兩者相比,要求乘客妥善保管車票付出的成本明顯更低。”在判決書的最后,法院認為,如果支持鐵路部門,在實踐中確實會“誤傷”少數旅客,但一定程度上也會促使更多旅客更加謹慎地保管車票,避免發生糾紛。如果支持小王,則是向社會公開宣告手機短信屬于有效客票,是合法有效的乘車憑證,所有通過互聯網購票的旅客無需再保管紙質車票,既可以憑手機短信進站、出站,也可以憑手機短信退票、改簽,鐵路部門無權拒絕。一旦確立這樣的導向,將徹底否定鐵路現行的售票、檢票制度,造成混亂?;诖?法院駁回了小王的所有訴請。宣判后,小王當庭表示要上訴,上海鐵路局則表示不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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