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情人結婚拋妻棄子老來卻無人贍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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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調查公司據悉年輕時風流倜儻,拋下患有癌癥的妻子和3個年幼的孩子,大玩婚外情,終致家庭離散;經歷兩次離婚后,如今年近古稀仍孤身一人的他才發現親情已走遠,渴望子女能善待他,為他養老……這是南寧市邕寧區68歲黃老漢真實生活的寫照。
然而,早已成家立業的3個子女對這個老父親根本不理不睬。黃老漢只好將眾子女告上法院,索要贍養費、醫藥費。12月15日,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定,3個子女還是要支付老父親的生活費。
一邊是年近古稀老人期盼兒女能善待他,一邊是子女們對父親過往造成的傷害耿耿于懷,法院究竟會如何認定?
法院調查后發現,黃老漢二次離婚后租房獨居,每月領取1600多元養老金。雖然有醫保,但報銷后,黃老漢住院還是要掏4.7萬余元醫療費,養老金不足以維持他的日常生活及醫療開支。今年9月,黃老漢所在的社區出具證明,證實黃老漢屬城市困難人員。至于三兄妹所說的父親有兩輛汽車,在審理過程中,黃老漢說,一輛他以1萬元價格轉賣他人,一輛以5萬元的價格拿來抵債了。至于三兄妹說的其他財產也未能證實。
法院認為,黃老漢主張自己因病致貧,屬城市困難人員,也拿出了證據證明?,F在,黃老漢因生活困難,要求三兄妹按月支付贍養費直至他逝世,合理合法,法院予以支持。三兄妹以父親是家庭破裂的重大過錯方等理由拒絕支付贍養費,不符合法律規定。
最終,法院酌定三兄妹每人每月支付黃老漢贍養費200元,直至他逝世。黃老漢已花費的4.7萬余元醫療費,按4份分攤,其中三兄妹每人需分擔1.19萬余元。
南京調查公司從法律的角度子女給你錢養老,但是從道德的角度來說,這位老漢真的是咎由自取才會落得晚景凄涼,所以做事還是要三思而后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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