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過跟蹤定位儀對手機進行定位,利用針孔攝像頭監視目標行蹤,利用竊聽器竊聽別人談話……隨著國內“私家偵探”數量日益增多,出現在影視劇中的這些情節,在現實中已普遍存在。
我國《國家安全法》和《刑法》均有規定,非法使用專用間諜器材的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對商業秘密、個人隱私造成侵害的,依照《民法通則》、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等法律規定追加責任。
正因如此,近20年來,公安部多次明令打擊“私家偵探機構”,始終對其保持高壓態勢。然而,對私家偵探的打擊屢屢遭遇尷尬:打擊力度越來越大,數量反而越來越多。
專家認為,社會誠信度降低、經濟社會中信息不對稱等原因,導致民間對私家偵探需求旺盛,一些不正當的隱諱需求在其中推波助瀾。有市民表示,盡管心存顧 慮,但有時雇傭私家偵探確實“效果更好”。一名律師坦言,在通常情況下,公民遇到法律事務會聘請律師,但許多取證工作律師無能為力,一些當事人會轉而雇傭 私家偵探進行取證,然后私了。同時,司法程序相對比較繁瑣,有時耗時漫長,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助推作用。
“私家偵探”何去何從?面對打擊的尷尬,各界的態度開始分化,說法不一。
警方人士認為,只有國家授權的機關才具有法定調查權,即便是公安人員行使這種權力,也需分級別嚴格審批;所謂“私家偵探”擅自跟蹤公民行蹤、非法獲取和買賣公民信息,顯已觸犯法律。因此,嚴打很有必要。
部分法律專家則認為,應辯證看待私家偵探行業,如對其加強監管和規范,這個行業將發揮積極的社會作用。一所大學的法學院院長說,私家偵探行業可以彌補 國家公力救濟不足,《民法通則》規定公民、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,因此把一些事務委托給私家偵探是有法律依據的。
事實上,私家偵探行業在國外已發展為被公眾廣泛認可的職業,有巨大的市場和法律認可地位。這位法學院院長認為,盡管國情有差異,國外行政管理與協會自 律相結合的模式在國內還不能照搬,但對我們仍有借鑒意義,相關部門應加強關于私家偵探合法化的探索,將其納入法制軌道,從而使其真正為司法體系服務。
在民事案件中,公民委托私家偵探取證屬于私力救濟,目前尚未有相關立法,人們對其缺乏認知,使用和管理上也存在誤區。一位法官表示,應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這個職業,相關部門應探索使其良性有序服務社會的途徑。首頁| 公司簡介| 南京調查| 打假維權| 南京偵探| 債務清欠| 婚姻調查| 尋人查址| 網站地圖